發現很多朋友對 CSS 的優先權不甚了解,規則很簡單。需要說明的一點,如果你的樣式管理需要深層判斷 CSS 的優先權,更應反思自己的 CSS 代碼,是否合理?是否優化?
CSS2.1 中規定了關於 CSS 規則 Specificity(特異性)的計算方式,用一個四位的數字串(注:CSS2 中是用三位)來表示,最後以 Specificity 的高低判斷 CSS 的優先權。
Specificity 具體的計算規則:
1.元素的 style 樣式屬性,加 1,0,0,0。
2.每個 ID 選擇符(#id),加 0,1,0,0。
3.每個 class 選擇符(.class)、每個屬性選擇符(例 [attr=”"] )、每個偽類(例 :hover),加 0,0,1,0。
4.每個元素或偽元素(例 :firstchild)等,加 0,0,0,1。
5.其他選擇符(例 全局選擇符 *,子選擇符 >),加 0,0,0,0。
最後逐位相加數字串,得到最終的 Specificity 值,按照從左到右的順序逐位比較。除了 Specificity 還有一些其他規則:
6.!important 聲明的規則高於一切,如果 !important 聲明沖突,則比較優先權。
7.如果優先權一樣,則按源碼中“後來者居上”的原則。
8.由繼承而得到的樣式屬性不參與 specificity 的計算,低於一切其他規則(例 全局選擇符 * )。
范例分析:
h1 {color: red;}
/* 只有一個普通元素加成,結果是 0,0,0,1 */
body h1 {color: green;}
/* 兩個普通元素加成,結果是 0,0,0,2 */
/*0,0,0,1 小於 0,0,0,2 ,後者勝出*/
h2.grape {color: purple;}
/* 一個普通元素、一個class選擇符加成,結果是 0,0,1,1*/
h2 {color: silver;}
/*一個普通元素,結果是 0,0,0,1 */
/*0,0,1,1 大於 0,0,0,1 ,前者勝出*/
html > body table tr[id=”totals”] td ul > li {color: maroon;}
/* 7個普通元素、一個屬性選擇符、兩個其他選擇符(子選擇符 >),結果是0,0,1,7 */
li#answer {color: navy;}
/* 一個ID選擇符,一個普通選擇符,結果是0,1,0,1 */
/*0,0,1,7 小於 0,1,0,1,後者勝出*/
源子:怿飛的《詳解 CSS 的優先權》非常的精彩。
個人認為 CSS 優先權是比較重要的概念,尤其在維護龐大的 CSS 樣式時,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故此將這片文章發上來和大家分享
優先權其實會涉及到很多繼承的問題。
本文概括的講述了優先權的相關知識。
在實際開發中,需要注意經驗的總結與記憶。
只有理解與形象的東西,才能更好的吸收與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