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字體 (font) 屬性定義文本中的字體。
設置字體屬性是樣式表的最常見用途之一。CSS 字體屬性允許您設置字體系列 (font-family) 和字體加粗 (font-weight),您還可以設置字體的大小、字體風格(如斜體)和字體變形(如小型大寫字母)。
可以使用 font-family 屬性在文檔中采用某種字體系列。
如果你希望文檔使用一種 sans-serif 字體,但是你並不關心是哪一種字體,以下就是一個合適的聲明:
body {font-family: sans-serif;}
這樣用戶代理就會從 sans-serif 字體系列中選擇一個字體(如 Helvetica),並將其應用到 body 元素。因為有繼承,這種字體選擇還將應用到 body 元素中包含的所有元素,除非有一種更特定的選擇器將其覆蓋。
除了指定通用的字體系列,您還可以通過 font-family 屬性設置更具體的字體。
下面的例子為所有 h1 元素設置了 Verdana 字體:
h1 {font-family: Georgia;}
這樣的規則同時會產生另外一個問題,如果用戶代理上沒有安裝 Georgia 字體,就只能使用用戶代理的默認字體來顯示 h1 元素。
我們可以通過結合特定字體名和通用字體系列來解決這個問題:
h1 {font-family: Georgia, serif;}
如果讀者沒有安裝 Georgia,但安裝了 Times 字體(serif 字體系列中的一種字體),用戶代理就可能對 h1 元素使用 Times。盡管 Times 與 Georgia 並不完全匹配,但至少足夠接近。
因此,我們建議在所有 font-family 規則中都提供一個通用字體系列。這樣就提供了一條後路,在用戶代理無法提供與規則匹配的特定字體時,就可以選擇一個候選字體。
如果您對字體非常熟悉,也可以為給定的元素指定一系列類似的字體。要做到這一點,需要把這些字體按照優先順序排列,然後用逗號進行連接:
p {font-family: Times, TimesNR, 'New Century Schoolbook', Georgia, 'New York', serif;}
根據這個列表,用戶代理會按所列的順序查找這些字體。如果列出的所有字體都不可用,就會簡單地選擇一種可用的 serif 字體。
您也許已經注意到了,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單引號。只有當一個字體名中有一個或多個空格(比如 New York),或者如果字體名包括 # 或 $ 之類的符號,才需要在 font-family 聲明中加引號。
單引號或雙引號都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把一個 font-family 屬性放在 HTML 的 style 屬性中,則需要使用該屬性本身未使用的那種引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