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常用 CSS 屬性的簡短寫法
精簡 CSS 代碼有很多種方法,但其中最常用的方法可能就是使用屬性的簡短形式。
具有簡短寫法的 CSS 屬性很多,但是常用的屬性無外乎字體、列表、背景、邊框、透明等幾種,所以在此對這幾種屬性的簡短寫法做個歸納,備忘。
font 屬性
font 屬性涉及到字體、字號、行高等好幾個屬性,使用簡短寫法的時候可以節省好多代碼量。雖然並非所有屬性都要定義,但是一般來說 font-size 和 font-family 是必不可少的,以下是 font 的幾個屬性與其對應的默認值: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以上 6 個屬性可以合並成一行,根據 W3C 規范,各屬性前後排列順序依次為: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再看以下幾個示例: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可以看到,一行代碼就可以代替一段代碼,而且看起來還更優雅一些,就是單獨查找某個屬性的時候有點不太方便,看著眼花。
list 屬性
list 有三個屬性,這三個屬性分別定義:type、image 和 position,它們的屬性名和默認值分別如下: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list 只有三個屬性,並不復雜,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將這三個屬性合並為在一行中,根據 W3C 規范,寫法如下: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一如既往的簡單,基本上就是簡寫了 list 屬性的名稱,然後按順序排列一下屬性的值即可。
background 屬性
很多樣式表中都會多次定義 background 屬性,每次都要重復其 5 個屬性的話,那代碼量可會成倍的增加呢。下面是其 5 個屬性名及其默認值: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根據 W3C 規范,將其 5 個屬性合並起來的寫法如下: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對於 background 簡短寫法而言,不同的標簽的使用方法和效果都有一些細微差別,欲知詳情者,請至官方文檔查看。
border 屬性
border 屬性更為簡單,它 3 個屬性以及默認值如下: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根據 W3C 規范,其簡短寫法如下: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當然也可以為 4 個邊框定義不同的樣式: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
CSS 選擇器的優先級問題
CSS 意為層疊樣式表。所謂層疊,就是說,可以用多個 CSS 聲明來作用於同一元素,例如用一段 CSS 來定義文字的顏色,用另外一段 CSS 來定義文字的大小,最終達到樣式疊加的效果。
這種特性一定程度上使 CSS 可以更為方便的定義樣式,但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復雜性。例如,當多個樣式作用於同一個元素,而且還是作用於同一個屬性,元素最終會以何種方式來呈現樣式呢?
參考下面這個例子:
CSS Code復制內容到剪貼板此樣式表中有 4 組選擇器,且最終都指向 p 元素,並且每組樣式中都有 color 屬性。這樣一來,可能的情況就是會有多個顏色屬性,被施加於同一個 p 元素。問題來了,浏覽器最終會以什麼樣的方式來渲染 p 的顏色呢?後定義的顏色會覆蓋掉先定義的顏色嗎?
這裡就涉及到一個 CSS 選擇器優先級的問題,如果有多個選擇器作用於某元素的同一個屬性,那麼浏覽器會去計算其對應選擇器的優先級,並最終將優先級最高的那個選擇器的樣式作用於元素。
如何計算優先級呢?
優先級的計算通常遵循如下規則:
如果某元素被設置了 style 屬性,也就是說被設置了行內樣式,那麼此行內樣式將擁有最高的優先級,任何其它外部樣式都不能將其覆蓋。如果沒有被設置行內樣式,那麼參照下面的第 2 條規則。
數一下選擇器中 ID 選擇器的個數,個數最多的,優先級就最高。如果 ID 選擇器個數相同,或者壓根兒就沒有 ID 選擇器,那麼參照下面的第 3 條規則。
數一下類選擇器(如 .test)的個數,屬性選擇器(如 [type="submit"])的個數,還有偽類選擇器(如 :hover)的個數,然後將個數加起來,總數最多的,這組選擇器的優先級就最高。如果總是一樣多,或者都為 0,那麼參照下面的第 4 條規則。
數一下標簽選擇器(如 p)的個數,另外還有偽元素選擇器(如 :first-letter)的個數,加起來,總數最多的,優先級就最高。
如果經過上面的計算,優先級還是一樣高,那麼遵循後出現的樣式覆蓋先出現的樣式之規則。
現在回過頭來看先前的例子,那四組選擇器的優先級分別為 0001、0012、0102、0103,之所以把優先級數字化,是因為這樣更方便比較。按照自然數法則(事實上它們並非自然數)來比較,1 < 12 < 102 < 103,這樣一來,它們的優先級孰高孰低,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