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知道這本書, 是在 reader 的推薦裡看到的. 買回來後再次延續了我的一貫特色: 扔在書架上不看. 後來被Eric借去, 沒想到這娃一看就入了迷, 花了兩天就翻完了, 並且極力推薦給周圍的人(Eric 的 Gtalk 簽名也換成了 “rework 重來”).
本來我對於這種眾人一致好評的東西沒什麼好感, 但礙於這本書是我的, 也只有硬著皮頭慢慢看起來. 不曾想, 這是一本適合各行各業老少皆宜的奇書. 它的內容真的很棒, 用兩三天看完了第一遍. 此後 rework 就一直是我案邊的常備書籍, 直到看完第 N 遍, 我才覺得似乎可以寫一篇類似於讀後感的東西了.
怎麼說呢, 讀 rework, 會感覺自己在和一個相識數年的老朋友聊天. 他用近乎白開水的語言, 一個個生動的實例, 把我這幾年的想法和思考都完整的表述出來, 並且一點也不羅嗦~ 很多人說 rework 是顛覆了傳統商業中很多約定成俗的東西, 比如商業計劃, 比如會議討論等. 但我覺得這些不是顛覆, 只是作者在說實話而已 —- 根據我們平日裡工作的經驗, rework 中談到的這些所謂”顛覆”,其實才是每天發生的實情, 我們為什麼硬要用所謂的商業實踐蒙蔽雙眼呢? 商業不是什麼神秘的東西, 也不需要什麼高深技巧, 是時候還商業以真相了.
所以讀 rework 會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並且, 更重要的是, 就像 Jobs 證明了細節可以升格為宗教, 老羅印證了理想主義也可以活得很滋潤一樣, rework 用它的商業成就向世人證明了小團隊不僅可以很好完成工作, 而且還可以做得特別漂亮.
這是 rework 給我的啟示. 接下來, 我想聊聊一直以來環繞在我腦裡的幾個關於產品的想法.
我想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 DIY 潛質. 無論是什麼. 運動, 閱讀, 養花, 甚至十字繡. 人們總會找到一些自己感興趣的領域, 然後付出耐心與時間, 收獲快樂. 對於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 我們會不計成本的投入, 這個時候每個人都如同匠人一般, 對自己的興趣精雕細琢, 只要你真正喜歡這個東西.
在以前, 一直專注於自己喜歡的東西並不是一件容易事. 首先你得面對”不務正業”的質疑. 其次, 如果你的興趣和工作是完全不相關的兩回事, 這意味著你不能夠靠興趣來養活自己. 說實話, 這是件挺杯具的事兒, 你不得不在興趣愛好和枯燥的工作之間做個決擇.
但是現在, 這一切正在悄然變化. 在互聯網時代, “興趣”本身也是一個長尾. 長尾上分布著的, 是我們每個人的興趣點. 在滿足自己的同時, 我們也會很容易結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也就是說, 如果你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中取得了一些成就, 還會惠及他人.
認同感和感恩將使你獲得更多樂趣, 投入更多精力去專研自己感興趣的事. 假以時日, 你會成為這方面的專家, 你會結識到一批好友, 你會在這個領域的問題中獲得發言權. 最終, 所有的這些東西, 都會轉化成產品 —- 你自己的產品, 服務於你和你的朋友們.
於是, 你現在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一門心思投入在自己愛做的事情當中了, 你靠興趣養活了自己, 是不是很棒?
不要試圖滿足你的”用戶”. 事實上, 天知道你的用戶群是誰. 就在昨天, 我拿著給妹妹的禮物, 一個 ipod touch 給奶奶看. 她立馬愛上了這上面的<憤怒的小鳥>, 雖然試了好多次才掌握好彈弓的力度, 但小鳥們好玩的聲音讓奶奶比妹妹更愛這款游戲.
<憤怒的小鳥>團隊可沒想到還有我奶奶這種”目標用戶群”. 實際上, 我奶奶連潛在的目標用戶都算不上, 如果不是我偶然把 ipod 拿出來, 她和這些數碼設備接觸的機率基本為 0. 而現在, 她已經讓我過年回家給她帶一台 ipad 了.
舉這個例子, 我是想說傳統的商業模式太重了.
商人們都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 “目標用戶群”, 聽起來多麼學院派的一個詞, 貼在自己的商業理念, 商業計劃中, 立馬就能專業起來, 是不是?
但仔細想起來, 這個詞太邪惡. 所謂目標用戶群, 就是用一套”行為分析”, “市場分析”或”心理分析”的工具, 去圈定一群人, 然後硬要說人家就是你的目標用戶. 從產品研發到設計, 從運營到銷售, 都得圍繞著這群被目標的人來進行. 但是, 市場是活的, 需求是活的, 人更是活的. 可愛的目標用戶群更是一群在不斷變化, 不斷接受, 不斷改變的人. 研究數據不是實時的, 得出的結論也不是實時的. 怎麼可能把他們圈定後再研究幾個典型實例的行為狀態, 就押上全公司去為這個不存在的人開發產品呢?
我覺得, 還是少玩這些虛詞比較好. 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 也許”目標用戶群”確實存在於傳統商業裡, 但現在, 我們需要的是“朋友”, 而非生硬的”目標用戶”.
實際點吧, 拋棄那些高不可攀的商業文化, 理想亦或使命願景. 我們要做的只是讓自己過得更好, 讓自己對自己的興趣更加了解. 至於其它用戶? 嗯, 剛好我喜歡的東西也是他們喜歡的, 所以他們會來用我的產品. 至於改變世界? 嗯, 剛好我做的東西可以真正幫助到全世界人民, 於是我就改變全世界了.
比如 nooon, 又比如 stash. 這兩款都是我們自己的產品. 做之前我們從未想過目標用戶之類的東西. 很簡單, 因為我們不爽現在的通訊軟件, 於是我們做了 nooon. 因為我們覺得 chrome 上沒有實用的 tab 管理應用, 於是我們做了 stash.
當然你可以說他們都遠未成功. 不過這得看成功的定義是什麼. 我們看重的是他們真正的幫到了我們, 當然也許還對別人也有些作用. 聽上去是不是和初期的軟件分發時代很相像? 我開發出了一個提高工作效率的軟件, 你也需要? ok, 拿去用吧! 產品, 就這麼簡單.
不存在目標用戶, 甚至不存在用戶. 和寫 blog 一樣, 千萬別以為全世界人民都在等著讀你的文章, 只有你自己才是讀者而已. 所以, 別想著討好用戶們, 先討好你自己吧.
在以前的文章中, 我提到過對用戶的看法. 我支持”用戶即朋友”的說法. 或者, 用戶起碼也是因為產品本身或產品提供的附加價值被吸引過來, 而非被忽悠.
我覺得今天的互聯網不需要另一個 Yahoo 了, 用戶也是這樣. 不要幻想著可以提供一個萬能的服務, 然後把所有人都拴在自己這裡. 這樣即不利於整個行業的發展(看看某鵝的名聲吧), 也會使自己處處被動 —- 大而全不一定能敵過小而精. 從 IBM 到微軟, 再到今天的 TX 被 360 輕易抓住小辮子, 都是這個道理.
所以我很反感用誇張的標題和不切實際的承諾將用戶騙過來的做法. 在這些人眼裡, 用戶只是流量, 是一串沒有感情的數字而已. 即然從心裡就沒有想過尊重用戶, 又怎麼能苛求用戶留下來? 像 rework 中說的, 老實坐下來, 真心的和用戶談一談, 了解他的想法, 同時也說說自己的看法. 不要急著推翻自己, 也不要立馬表決心, 下承諾. 總之, 把用戶當成朋友, 他沒做對的地方, 一定要指出, 不要縱容用戶犯錯. 我們沒有想清楚, 沒做對的地方, 也一定要立即承認, 沒什麼大不了的.
而我相信這樣積累下來的用戶群, 一定是產品的優質用戶和最鐵桿的粉絲. 用一個產品, 實際上是認同產品背後表達的理念和價值觀. 做產品的人如我們, 要去苛求每一個細節. 用產品的人如用戶, 也要學會欣賞和享受.
是的, apple 就是這麼干的. Google 也是這麼干的. facebook, twitter, quora 都是這麼干的. 為什麼那麼多聰明人都被成功”洗腦”? 因為他們的心被”洗”掉了. 他們從心底真正認同了這件產品, 以及產品背後的團隊.
任何一家公司都渴望擁有 apple 或 google 般的狂熱粉絲吧. 那麼, 不要問他們是如何被洗腦的, 先問問自己有沒有信仰, 自己的產品有沒有靈魂?
小團隊, 是 rework 推崇的工作方式. 好處在 rework 中已經提及很多次了. 它靈活, 便捷, 能快速作戰, 富有人情味, 實現自身價值, 等等.
而我理解的小團隊, 是實現”做自己愛做的事”的最佳實現方式, 沒有之一. 單兵做戰? 精力, 時間都不允許. 指望大公司裡復雜冗余的流程來幫助你實現想法? KPI 和人事就能讓你死掉. 只有小團隊, 能取得最大性價比, 即讓每個人都充分發揮價值(讓每個人都上前線 —- rework), 又能保證產品方向的可控.
除此之外, 小團隊的另一個好處是能夠較好保證團隊成員的 level, 讓整個團隊保持戰斗力和嗅覺. 小團隊意味著每個人都要做更多的事情, 所以只有團隊成員的能力和理解力一致, 才有可能做到快速開發, 當斷則斷, 迅速反應.
最後, 小團隊能夠將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 這可以避免戰線越來越長, 想做的事越來越多, 最後就成了微軟. 小團隊是與”做自己愛做的事”一脈相承的, 不要太貪心, 能夠一次把一件事做好, 是一件極不容易的事.
rework 給我帶來了很多新觀點. 但更多卻是對我這幾年下來積累的各種觀點的認可. 他讓我相信自己的判斷和眼光, 互聯網市場必將更加細分, 以小團隊為代表的手工作坊式工作必將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Facebook, app store… 未來, 有太多可能了.
互聯網將我們帶入了一個真正能做理想的時代. 在那裡, 我們再不必受困於理不清的人際, 再不必接受各種神奇的需求, 再不必違背內心說些扭曲的話. 在那裡, 我們能夠站著, 把錢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