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隽辰說:“有效的溝通,就是有效的幫助”,我並不完全贊成。
我贊成他說的用戶和設計者之間存在“心智差異”。這就像機器和人之間存在的差異一樣。所以有了交互設計存在的價值。
但他說要“告訴用戶,我是怎樣以及為什麼要這麼設計”,我不贊成。因為很多設計可能邏輯很復雜,要講清楚十分的難,我們不能要求用戶和設計者的“心智”達到一致。只能要求設計者去更加接近用戶的“心智”。
3、隽辰舉例“在Google的幫助中心裡面,每一項Q&A,最後都會有一句“以上信息對您有幫助嗎?”用於統計和改進幫助的內容”。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但這個例子並不是為了“讓用戶更加接近設計者的心智”,而恰恰是為了“讓設計者更加了解和接近用戶的心智,從而可以更准確直接的解決問題”。
4、首先我們必須說“用戶使用一個產品的目的是什麼?”。“解決問題”。對,是“解決問題”,並非“了解你的產品是如何設計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首先需要做的是“幫助用戶解決問題”,當他們出現問題有疑問的時候我們首先要說的是“應該怎麼樣”、“可以怎麼樣”,讓他“知其然”。而非告訴他們“因為什麼,又因為什麼,所以你應該怎麼樣”。
往往我們只需要讓他們“知其然”,無須“知其所以然”。
5、可以說“有效的溝通,就是有效的幫助”,但這並非最可取的幫助。也許正是因為很多設計者急於或者過於擔心用戶不能“知其所以然”,過於替用戶著想,才會讓我們經常看到很多產品上有類似的問題出現:
上面的例子都是讓我很不爽的,因為過於啰嗦,我並沒有時間和耐心去看/聽那麼多的解釋,也沒有興趣去了解產品是怎麼設計的。更需要的是“直接告訴我如何解決問題”。可以這樣調整:
6、呵呵,看到這裡也許你會說“上面中移動那個問題,一般的投訴者都會繼續問‘為什麼你們不能直接給我取消?發的時候怎麼可以直接給我發呢!’。 那個時候客服不是還得再解釋‘因為我們不是一個部門,沒有權限’嗎?”
沒錯,大部分投訴的人基本上都會繼續去問。 但這個時候再解釋具體原因,去問的人就不會因為話多而煩,只可能因為原因是瞎編的而煩。(臭罵一頓說你不會發短信,他們其實他們可以直接給你取消了。)
7、所以,在有些時候我們只需要讓用戶“該怎麼做”,無須讓他們“為什麼得這麼做”;而當問題稍微復雜或者用戶“更錯成本”不低的時候,我們需要先讓用戶“知道為什麼得這麼做”,預備一套讓用戶“知道為什麼得這麼做”的方案。
但,就算需要讓用戶“知道為什麼得這麼做”也並非等於“告訴用戶我們是怎麼設計的”,更不等於一上來就直接告訴他“知道為什麼得這麼做”。因為用戶可能永遠都不需要知道怎麼設計的,而且也也不一定能理解設計師的“心智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