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XHTML與CSS能面向對象。。太陽應該從北邊升起了。但是,凡事都應該帶著OO的思想來看問題,也勉強可以湊數拉。其實,早在零幾年就有人提出了OO-style,不過已找不到。
那要怎樣OO呢?現在大家都知道CSS是可以介樣寫滴:
.G_G { /* xxxxxx */ }
我們可以把它大約看一個
原型,或者說成
類,-__-b 好像本來就是類的樣子,然後要在HTML裡“實例化”一個對象,例如:
<div class="G_G">笨蛋嗷嗷</div>
該元素會使用上CSS相應的定義,但僅僅對應的class還是不夠的,因為我們頁面可能會多處應用到這個class,為了處理好“
私有”的關系,把剛才的代碼改成:
<div id="aoao" class="G_G">笨蛋嗷嗷</div>
這樣的話,這個ID為aoao的元素就會應用
.G_G
這個類的定義,而且可以用
#aoao{}
這樣的選擇符來進去私有效果的定義,這樣也不會影響到公共用的
.G_G
這個類,同時,#aoao定義的優先權會比.G_G高,符合私有定義比公共定義優先高的常理^^。
由於我使用了ID這個具有唯一性的東東,對這種私有定義後的東西復用就成了問題(一個ID只能在一個頁面上出現一次,不知道誰說的,反正是真理)。如果我們要實現多相同私有化的東東怎辦呢?那我們就必須來實現“
多態”。挖哈哈。再改一下代碼:
<div class="G_G o_O">笨蛋嗷嗷</div>
一個是“G_G”,另一個是“o_O”,但是我們如果使用上
.o_O{}
也是可以定義到元素,假如CSS是這樣的話:
.G_G {width:100%}
.o_O {color:#123456}
元素將都被定義到,而且由於定義不層疊,都會給應用。再假如代碼是這樣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更好理解。
<div class="layout color">不是笨蛋嗷嗷鳥</div>
.layout{width:100%}
.color{color:#123456}
接著,要來實現“
封裝”。子級選擇符大家應該常常用吧,換代碼:
<div class="G_G"><span class="bendan">笨蛋</span>嗷嗷</div>
雖然
.bendan{}
跟
.G_G .bendan{}
都可以定義,但是後者只能應用在class為“G_G”的元素,我們可以簡單把
.bendan{}
理解成全局定義,把
.G_G .bendan{}
理解成局部定義,這樣的話就有利於我們XHTML與CSS的模塊化。^^傳說中的“封裝”出現了,再接著。
<div id="aoao" class="G_G o_O"><span class="bendan">笨蛋</span>嗷嗷</div>
這樣的代碼就可以產生無數的變化了,還不明白的從頭看起。^^
其實,這些跟真正的面向對象還有很大一段距離,我只是在學標題黨,不過可以用它來理解ID與class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