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深入理解JavaScript系列(34):設計模式之命令模式詳解,命令模式(Command)的定義是:用於將一個請求封裝成一個對象,從而使你可用不同的請求對客戶進行參數化,對請求排隊或者記錄請求日志,以及執行可撤銷的操作,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下
介紹
命令模式(Command)的定義是:用於將一個請求封裝成一個對象,從而使你可用不同的請求對客戶進行參數化;對請求排隊或者記錄請求日志,以及執行可撤銷的操作。也就是說改模式旨在將函數的調用、請求和操作封裝成一個單一的對象,然後對這個對象進行一系列的處理。此外,可以通過調用實現具體函數的對象來解耦命令對象與接收對象。
正文
我們來通過車輛購買程序來展示這個模式,首先定義車輛購買的具體操作類:
代碼如下:
var CarManager = {
// 請求信息
requestInfo: function (model, id) {
return 'The information for ' + model +
' with ID ' + id + ' is foobar';
},
// 購買汽車
buyVehicle: function (model, id) {
return 'You have successfully purchased Item '
+ id + ', a ' + model;
},
// 組織view
arrangeViewing: function (model, id) {
return 'You have successfully booked a viewing of '
+ model + ' ( ' + id + ' ) ';
}
};
})();
來看一下上述代碼,通過調用函數來簡單執行manager的命令,然而在一些情況下,我們並不想直接調用對象內部的方法。這樣會增加對象與對象間的依賴。現在我們來擴展一下這個CarManager 使其能夠接受任何來自包括model和car ID 的CarManager對象的處理請求。根據命令模式的定義,我們希望實現如下這種功能的調用:
代碼如下:
總結
命令模式比較容易設計一個命令隊列,在需求的情況下比較容易將命令計入日志,並且允許接受請求的一方決定是否需要調用,而且可以實現對請求的撤銷和重設,而且由於新增的具體類不影響其他的類,所以很容易實現。
但敏捷開發原則告訴我們,不要為代碼添加基於猜測的、實際不需要的功能,如果不清楚一個系統是否需要命令模式,一般就不要著急去實現它,事實上,在需求的時通過重構實現這個模式並不困難,只有在真正需求如撤銷、恢復操作等功能時,把原來的代碼重構為命令模式才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