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盡管JavaScript是一門解釋型的語言,但它會在函數調用時,檢查整個代碼中是否存在相應的函數定義,這個函數名只有是通過function funcName()形式定義的才會有效,而不能是匿名函數。
函數對象和其他內部對象的關系
除了函數對象,還有很多內部對象,比如:Object、Array、Date、RegExp、Math、Error。這些名稱實際上表示一個類型,可以通過new操作符返回一個對象。然而函數對象和其他對象不同,當用typeof得到一個函數對象的類型時,它仍然會返回字符串“function”,而typeof一個數組對象或其他的對象時,它會返回字符串“object”。下面的代碼示例了typeof不同類型的情況:
alert(typeof(Function)));
alert(typeof(new Function()));
alert(typeof(Array));
alert(typeof(Object));
alert(typeof(new Array()));
alert(typeof(new Date()));
alert(typeof(new Object()));
運行這段代碼可以發現:前面4條語句都會顯示“function”,而後面3條語句則顯示“object”,可見new一個function實際上是返回一個函數。這與其他的對象有很大的不同。其他的類型Array、Object等都會通過new操作符返回一個普通對象。盡管函數本身也是一個對象,但它與普通的對象還是有區別的,因為它同時也是對象構造器,也就是說,可以new一個函數來返回一個對象,這在前面已經介紹。所有typeof返回“function”的對象都是函數對象。也稱這樣的對象為構造器(constructor),因而,所有的構造器都是對象,但不是所有的對象都是構造器。
既然函數本身也是一個對象,它們的類型是function,聯想到C++、Java等面向對象語言的類定義,可以猜測到Function類型的作用所在,那就是可以給函數對象本身定義一些方法和屬性,借助於函數的prototype對象,可以很方便地修改和擴充Function類型的定義,例如下面擴展了函數類型Function,為其增加了method1方法,作用是彈出對話框顯示"function":
Function.prototype.method1=function(){
alert("function");
}
function func1(a,b,c){
return a+b+c;
}
func1.method1();
func1.method1.method1();
注意最後一個語句:func1.method1.mehotd1(),它調用了method1這個函數對象的method1方法。雖然看上去有點容易混淆,但仔細觀察一下語法還是很明確的:這是一個遞歸的定義。因為method1本身也是一個函數,所以它同樣具有函數對象的屬性和方法,所有對Function類型的方法擴充都具有這樣的遞歸性質。
Function是所有函數對象的基礎,而Object則是所有對象(包括函數對象)的基礎。在JavaScript中,任何一個對象都是Object的實例,因此,可以修改Object這個類型來讓所有的對象具有一些通用的屬性和方法,修改Object類型是通過prototype來完成的:
Object.prototype.getType=function(){
return typeof(this);
}
var array1=new Array();
function func1(a,b){
return a+b;
}
alert(array1.getType());
alert(func1.getType());
上面的代碼為所有的對象添加了getType方法,作用是返回該對象的類型。兩條alert語句分別會顯示“object”和“function”。
將函數作為參數傳遞
在前面已經介紹了函數對象本質,每個函數都被表示為一個特殊的對象,可以方便的將其賦值給一個變量,再通過這個變量名進行函數調用。作為一個變量,它可以以參數的形式傳遞給另一個函數,這在前面介紹JavaScript事件處理機制中已經看到過這樣的用法,例如下面的程序將func1作為參數傳遞給func2:
function func1(theFunc){
theFunc();
}
function func2(){
alert("ok");
}
func1(func2);
在最後一條語句中,func2作為一個對象傳遞給了func1的形參theFunc,再由func1內部進行theFunc的調用。事實上,將函數作為參數傳遞,或者是將函數賦值給其他變量是所有事件機制的基礎。
例如,如果需要在頁面載入時進行一些初始化工作,可以先定義一個init的初始化函數,再通過window.onload=init;語句將其綁定到頁面載入完成的事件。這裡的init就是一個函數對象,它可以加入window的onload事件列表。
傳遞給函數的隱含參數:arguments
當進行函數調用時,除了指定的參數外,還創建一個隱含的對象——arguments。arguments是一個類似數組但不是數組的對象,說它類似是因為它具有數組一樣的訪問性質,可以用arguments[index]這樣的語法取值,擁有數組長度屬性length。arguments對象存儲的是實際傳遞給函數的參數,而不局限於函數聲明所定義的參數列表,例如:
function func(a,b){
alert(a);
alert(b);
for(var i=0;i<arguments.length;i++){
alert(arguments[i]);
}
}
func(1,2,3);
代碼運行時會依次顯示:1,2,1,2,3。因此,在定義函數的時候,即使不指定參數列表,仍然可以通過arguments引用到所獲得的參數,這給編程帶來了很大的靈活性。arguments對象的另一個屬性是callee,它表示對函數對象本身的引用,這有利於實現無名函數的遞歸或者保證函數的封裝性,例如使用遞歸來計算1到n的自然數之和:
var sum=function(n){
if(1==n)return 1;
else return n+sum(n-1);
}
alert(sum(100));
其中函數內部包含了對sum自身的調用,然而對於JavaScript來說,函數名僅僅是一個變量名,在函數內部調用sum即相當於調用一個全局變量,不能很好的體現出是調用自身,所以使用arguments.callee屬性會是一個較好的辦法:
var sum=function(n){
if(1==n)return 1;
else return n+arguments.callee(n-1);
}
alert(sum(100));
callee屬性並不是arguments不同於數組對象的惟一特征,下面的代碼說明了arguments不是由Array類型創建:
Array.prototype.p1=1;
alert(new Array().p1);
function func(){
alert(arguments.p1);
}
func();
運行代碼可以發現,第一個alert語句顯示為1,即表示數組對象擁有屬性p1,而func調用則顯示為“undefined”,即p1不是arguments的屬性,由此可見,arguments並不是一個數組對象。
函數的apply、call方法和length屬性
JavaScript為函數對象定義了兩個方法:apply和call,它們的作用都是將函數綁定到另外一個對象上去運行,兩者僅在定義參數的方式有所區別:
Function.prototype.apply(thisArg,argArray);
Function.prototype.call(thisArg[,arg1[,arg2…]]);
從函數原型可以看到,第一個參數都被取名為thisArg,即所有函數內部的this指針都會被賦值為thisArg,這就實現了將函數作為另外一個對象的方法運行的目的。兩個方法除了thisArg參數,都是為Function對象傳遞的參數。下面的代碼說明了apply和call方法的工作方式:
//定義一個函數func1,具有屬性p和方法A
function func1(){
this.p="func1-";
this.A=function(arg){
alert(this.p+arg);
}
}
//定義一個函數func2,具有屬性p和方法B
function func2(){
this.p="func2-";
this.B=function(arg){
alert(this.p+arg);
}
}
var obj1=new func1();
var obj2=new func2();
obj1.A("byA"); //顯示func1-byA
obj2.B("byB"); //顯示func2-byB
obj1.A.apply(obj2,["byA"]); //顯示func2-byA,其中[“byA”]是僅有一個元素的數組,下同
obj2.B.apply(obj1,["byB"]); //顯示func1-byB
obj1.A.call(obj2,"byA"); //顯示func2-byA
obj2.B.call(obj1,"byB"); //顯示func1-byB
可以看出,obj1的方法A被綁定到obj2運行後,整個函數A的運行環境就轉移到了obj2,即this指針指向了obj2。同樣obj2的函數B也可以綁定到obj1對象去運行。代碼的最後4行顯示了apply和call函數參數形式的區別。
與arguments的length屬性不同,函數對象還有一個屬性length,它表示函數定義時所指定參數的個數,而非調用時實際傳遞的參數個數。例如下面的代碼將顯示2:
function sum(a,b){
return a+b;
}
alert(sum.length);
深入認識JavaScript中的this指針
this指針是面向對象程序設計中的一項重要概念,它表示當前運行的對象。在實現對象的方法時,可以使用this指針來獲得該對象自身的引用。
和其他面向對象的語言不同,JavaScript中的this指針是一個動態的變量,一個方法內的this指針並不是始終指向定義該方法的對象的,在上一節講函數的apply和call方法時已經有過這樣的例子。為了方便理解,再來看下面的例子: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創建兩個空對象
var obj1=new Object();
var obj2=new Object();
//給兩個對象都添加屬性p,並分別等於1和2
obj1.p=1;
obj2.p=2;
//給obj1添加方法,用於顯示p的值
obj1.getP=function(){
alert(this.p); //表面上this指針指向的是obj1
}
//調用obj1的getP方法
obj1.getP();
//使obj2的getP方法等於obj1的getP方法
obj2.getP=obj1.getP;
//調用obj2的getP方法
obj2.getP();
//-->
</script>
從代碼的執行結果看,分別彈出對話框顯示1和2。由此可見,getP函數僅定義了一次,在不同的場合運行,顯示了不同的運行結果,這是有this指針的變化所決定的。在obj1的getP方法中,this就指向了obj1對象,而在obj2的getP方法中,this就指向了obj2對象,並通過this指針引用到了兩個對象都具有的屬性p。
由此可見,JavaScript中的this指針是一個動態變化的變量,它表明了當前運行該函數的對象。由this指針的性質,也可以更好的理解JavaScript中對象的本質:一個對象就是由一個或多個屬性(方法)組成的集合。每個集合元素不是僅能屬於一個集合,而是可以動態的屬於多個集合。這樣,一個方法(集合元素)由誰調用,this指針就指向誰。實際上,前面介紹的apply方法和call方法都是通過強制改變this指針的值來實現的,使this指針指向參數所指定的對象,從而達到將一個對象的方法作為另一個對象的方法運行。
每個對象集合的元素(即屬性或方法)也是一個獨立的部分,全局函數和作為一個對象方法定義的函數之間沒有任何區別,因為可以把全局函數和變量看作為window對象的方法和屬性。也可以使用new操作符來操作一個對象的方法來返回一個對象,這樣一個對象的方法也就可以定義為類的形式,其中的this指針則會指向新創建的對象。在後面可以看到,這時對象名可以起到一個命名空間的作用,這是使用JavaScript進行面向對象程序設計的一個技巧。例如:
var namespace1=new Object();
namespace1.class1=function(){
//初始化對象的代碼
}
var obj1=new namespace1.class1();
這裡就可以把namespace1看成一個命名空間。
由於對象屬性(方法)的動態變化特性,一個對象的兩個屬性(方法)之間的互相引用,必須要通過this指針,而其他語言中,this關鍵字是可以省略的。如上面的例子中:
obj1.getP=function(){
alert(this.p); //表面上this指針指向的是obj1
}
這裡的this關鍵字是不可省略的,即不能寫成alert(p)的形式。這將使得getP函數去引用上下文環境中的p變量,而不是obj1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