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做項目時,遇到了需要創建JavaScript對象的情況。所以Bing了一篇老外寫的關於3種創建JavaScript對象的文章,看後跟著打了一遍代碼。感覺方法挺好的,在這裡與大家分享一下。
一、利用函數創建對象: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定義對象
function Animal(type)
{
this.name="";
this.type=type;
this.introduction=function(){
return "我的名字是: "+this.name+",我屬於 "+this.type;
}
}
var animal=new Animal("家禽"); //實例化我們上面創建的對象
animal.name="小紅";
alert(animal.introduction()); //調用它的introduction函數(此時,頁面會彈出:我的名字是 小紅,我屬於 家禽);
這種方法,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了。但是,使用這種方法會造成性能的損耗。在這裡,我們是通過new關鍵子來實例化對象的。其實,new關鍵子是做了兩件事。一,定義了一個匿名方法(Animal)。二、調用它。這樣就不如我們接下來要介紹的方法高效了。
二、利用對象字面量(object literals):
不知道翻譯的對不對,待會我會把原文地址告訴大家,有興趣的可以看原文。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定義對象
var Book=
{
name:"紅樓夢",
type:"文學作品",
getAuthor:function()
{
return :"我是曹雪芹的孩子!";
}
}
alert(Book.GetAuthor()); //調用對象方法,此時頁面會出現:我是曹雪芹的孩子。
Book.name="灌籃"; //修改對象屬性
alert(Book.name); //此時,頁面會彈出:灌籃
相信大家看到代碼,應該明白了為什麼說這個方法會高效一些了。因為,它相當於定義了一個JavaScript全局變量。我們可以直接用它,不需要實例化它。但是,這樣看起來怪怪的啊。那麼,解決方案來了。我們來看看第三種方法吧。
三、單例模式(Singleton using a function):
翻譯成單例模式,可能不是太妥。先看代碼吧: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定義對象
var Gender=new function()
{
this.type="女生";
this.speaking=function()
{
return "我是"+this.type;
}
}
alert(Gender.speaking();) //使用對象 此時頁面會出現:我是女生。
大家看這段兒代碼,是不是與我們的方法一很像呢?但是,它可像方法一那樣工作的。方法一,用一次對象,就要創建一次對象。這個方法,創建一次對象,就可以永久使用。所以,這種方式,很類似於設計模式中的單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