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使用Javascript的時候經常被this這個家伙搞得暈頭轉向的。對大多數有OOP開發經驗的開發人員來說this是當前作用域中引用普通元素的標識符,但是在Javascript中它卻顯得古靈精怪的,因為它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隨著它的執行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在Javascript中this總是指向調用它所在方法的對象。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test(){
alert(this);
}
var obj=function(){
var name='testObj';
}
obj.objTest=test;
test();
obj.objTest();
把這段代碼放到HTML中運行這個頁面,你會看到首先提示一個警告[object window],然後第二個警告。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var obj=function(){
var name='testObj';
}
我們先定義了一個test()方法,並在方法內部調用alert()方法將this顯示出來,然後定義了一個obj函數對象,並給它加了一個私有的字段name,同時給它加了一個靜態的方法objTest(),而這個函數則直接指向test()函數。
分別調用test()和obj.objTest()方法,第一次警告框提示的是Window對象,而第二次提示的是我們定義的obj這個函數的代碼。這說明了test函數在兩次執行的時候this的值是不同的!
這就說明了當調用函數的對象不同的時候,其內部的this關鍵字指代的對象是不同的。這裡需要值得注意的是Javascript是基於對象的語言,當我們的變量或者函數定義在<script></script>標簽的根下的時候其實相當於給window對象加了相應的屬性或方法,所以當我們利用function test(){}代碼定義一個函數的時候,其實相當於給window對象添加了一個新的函數,即window.test()函數。
我們可以做一個實驗: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test(){
alert(this);
}
alert(test===window.test);
警告框提示的將是true,這說明當我們在調用test()這個函數時相當於調用的是window.test()。所以當我們調用test()函數的時候調用這個函數的對象其實是window對象,this指代的是window對象,所以我們在alert(this)的時候彈出的警告窗口內容是[object Window]。我們將obj.objTest=test相當於把obj.objTest()指向test(),所以當我們調用obj.objTest()函數時相當於在obj調用了test()這個函數,所以現在this指代的是obj對象,提示的就是obj這個Function也就是我們看到的代碼。
說到這應該也解釋的差不多了,可能上面的例子太抽象,想象不出來它能在什麼情況下用到,那我們現在就假設一個需求,做一個貼近實用一點的例子。
假設我們現在頁面中的所有超鏈接在點擊之後顏色要改為紅色,用Javascript實現。大體的思路應該是獲取頁面中所有的<a>標簽,然後遍歷所有的<a>標簽,給每一個注冊一個click事件,事件觸發後我們將它的color值設為red。
示例代碼如下: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改變顏色
function changeColor(){
this.style.color='#f00';
}
//初始化,給所有 a 標簽注冊事件
function init(){
var customLinks=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a');
for(i in customLinks){
//你也可以使用事件偵聽器方式來注冊事件
//由於要兼容IE,FF等浏覽器可能需要更多代碼,您可以自行編寫
customLinks[i].onclick=changeColor;
}
}
window.onload=init;
將這段代碼添加到HTML文檔中,並在文檔中添加一些超鏈接,當超鏈接點擊後顏色會變成紅色,這裡我們定義的changeColor()函數中this關鍵字在點擊超鏈接觸發函數的時候它指代的是當前這個超鏈接。而如果你直接調用changeColor()函數浏覽器會報錯,提示Error: ‘this.style' is null or not an object或者undefined之類的錯誤。
不知道說到這能不能讓正在看文章的你對Javascript中的this關鍵字有了一些自己的了解呢?或者你已經不耐煩了?(:P)
其實要想真正對這個問題有更深入的理解那麼必須對Javascript的作用域和作用域鏈有深入的理解。
作用域,顧名思義就是指某一屬性或方法具有訪問權限的代碼空間,簡單的說也就是這個變量或方法它在代碼中的的適用范圍。在大多數的OOP中主要有public,private,protect三種作用域,對著三種作用域在這裡就不詳細解釋了,如果有OOP的經驗應該都有深入的了解。在這裡我要說的是這三種作用域類型對Javascript來說幾乎是毫無意義的,因為Javascript中只有一種公共作用域,在Javascript中作用域是在函數中進行維護的。舉個例子: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var test1='globle variable';
function example(){
var test2='example variable';
alert(test1);
alert(test2);
}
example();
alert(test1);
alert(test2);
根據我們前面解釋的,這裡的test1變量相當於window的一個屬性,所以它會在整個window作用域內起作用,而test2則在example()函數的內部聲明,所以它的作用域也就維持在example()方法的內部,如果在函數的外部調用test2浏覽器會提示出錯。而在example()內部調用test1則沒問題。
根據這個我們再舉一個例子: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var test='globle variable';
function example(){
var test='example variable';
}
example();
alert(test);
這個例子運行會是什麼結果呢?對,警告框會提示“globle variable”,因為example()函數內部的test變量其作用域只維持在內部,不會影響外部的test變量。如果我們將example()內部test變量的var關鍵字去掉呢?你可以自己試試。
說到這就有牽扯出另外一個概念,那就是作用域鏈的概念。作用域鏈就是可以確定變量值的路徑。由上面一個例子可以看出,var關鍵字是用來維護作用域鏈的,如果變量使用了var關鍵字聲明那麼他就可以看作為作用域鏈的終點。同樣函數的形參的定義也會起到類似的作用。
說到這你對this這個精靈古怪的家伙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了吧?根據它簡單的一個诠釋,this總是指向調用它所在函數的對象,根據作用域和作用域鏈,我們會很清晰的確定this的真面目。臨末尾再來一個開始那個例子的簡單變化:
復制代碼 代碼如下:
function test(){
alert(this);
}
var obj=function(){
var name='testObj';
}
obj.objTest=test;
obj.objTest2=function(){
test();
}
test();
obj.objTest();
obj.objTest2();
你猜會提示什麼內容呢?你可以運行一下試試(:P);
既然this是根據調用其所在函數的對象的改變而改變的,那我們可不可以強制改變它的調用對象呢?答案是肯定的,以後的文章會介紹一下這部分內容,以及Javascript中不同類型的數據成員的實現方式,閉包等概念。
本人在學習過程中的一些經驗和心得體會,寫出來一是與大家分享另外也能檢視自己的不足,如寫的有問題還請批評指教,甚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