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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談jQuery核心架構設計
編輯:關於JavaScript     

jQuery對於大家而言並不陌生,因此關於它是什麼以及它的作用,在這裡我就不多言了,而本篇文章的目的是想通過對源碼簡單的分析來討論 jQuery 的核心架構設計,以及jQuery 是如何利用javascript中的高級特性來構建如此偉大的javascript庫。

1 初識jQuery

從核心功能來看,jQuery僅僅做了一件簡單而又平凡的事:查詢。它的語法如此簡潔明了,以致於很多人在不知道javascript是什麼的時候就已經會用jQuery了,用一個詞形容就是:大道至簡。 從設計層面來看,我們可以將jQuery提供方法分為兩大類:靜態方法和實例方法。靜態方法就是直接通過$訪問的方法,這些方法一般不對dom元素操作,而是提供了一些常用的工具,比如ajax請求、以及對字符串的一些常用操作,除此之外,jQuery還提供了對自身的擴展機制,你可以通過extend方法來編寫你需要的組件。而實例方法和靜態方法不一樣,它是用來對jQuery查詢的DOM元素進行操作,jQuery執行$()會構建一個jQuery對象,這個對象以數組的方法存儲查詢出的所有DOM元素,然後在這個對象的原型鏈上實現了對這些DOM操作的方法,比如each()方法就是用來遍歷每一個DOM元素的。你可能會注意到,我剛說這個對象“以數組的方式”存儲,那就是說,jQuery構建的這個對象不是數組,那這個對象到底是什麼? 其實這個對象就是jQuery的核心,也被稱作“jQuery對象”。因此,本文的重點就是對jQuery對象進行分析和討論。

2 jQuery對象

一般情況下,我們會這樣使用jQuery:

$('div').each(function(index){
  //this ...
});

$('div')執行完後回返回一個jQuery對象,each()方法是對這個對象中的DOM元素進行遍歷,我們先看看$('div')的執行過程(本文源碼摘自jQuery 3.0):

jQuery = function( selector, context ) {
 
 return new jQuery.fn.init( selector, context );

}

這個方法就是$('div')的入口方法,$是jQuery的簡寫,就相當於jQuery('div') ,可以看出,這個方法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返回jQuery.fn.init()函數的實例對象,那jQuery.fn.init 又是什麼呢,我們再看下面的代碼:

init = jQuery.fn.init = function( selector, context, root ) {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jQuery.fn.init和init引用了同一個方法,這個方法根據selector查詢出符合條件的DOM元素,並返回,可你會發現,返回的是this,這個this是什麼呢?我們待會分析,先看下面的這句話:

init.prototype = jQuery.fn;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這句話是讓init方法的prototype對象指向了jQuery.fn對象,那jQuery.fn又是什麼鬼? 我們繼續看代碼:

jQuery.fn = jQuery.prototype = {

 // The current version of jQuery being used
 jquery: version,

 constructor: jQuery,

 // The default length of a jQuery object is 0
 length: 0,

 // Execute a callback for every element in the matched set.
 each: function( callback ) {
  return jQuery.each( this, callback );
 },
  
 splice: arr.splice
};

為了節省篇幅,我省略了其中一些代碼,從這裡可以看出,jQuery.fn 其實就是jQuery的原型對象,這個原型對象中定義了一些對this對象進行操作的方法。到這裡,你是不是感覺到有點繞,不要著急,我們來梳理一下思路:jQuery首先定義了一個init方法,然後在init的原型對象prototype上定義了一系列操作方法。最後將init方法的實例對象返回。所以上面的過程可以簡化如下(偽代碼表示):

var init = function(selector,context,root){
 //...
 return this;
}

init.prototype = {
 length:0,
 each:function(callback){
  //...
 },
 splice:[].splice
}

jQuery = function(selector,context,root){

 return new init(selector,context,root);
}

那麼問題來了,jQuery.fn中的方法為什麼不直接定義在init的prototype上,而要定義在jQuery的原型對象上?

其實,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提高jQuery的查詢效率,如果直接定義在init的prototype對象上,那麼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在內存中創建這樣一個龐大的prototype對象,而如果把這個對象定義在jQuery的prototype上,在jQuery加載時,這個對象就會被初始化並一直存在於內存中,以後每次執行$()時,只需要將init中的prototype指向這個對象就可以了,而不用每次都去創建一遍相同的對象。

我們再來看看 init 函數中返回的 this 到底是什麼,我在之前的博客中講過,函數中的this總是指向運行期的調用者,那init的調用者是誰呢?在上面代碼中似乎找不到調用者,這時我們就需要深入的理解new運算符的運行機制了,借用我之前在博客中對new運算符的描述,我們對new init()的執行過程進行如下分解:

new init(selector,context,root) = {

 var obj = {};

 obj.__proto__ = init.prototype;

 init.call(obj,selector,context,root);

 return typeof result === 'obj'? result : obj;

}

如果對new的運行機制不理解的請參考博文: javascript new 的運行機制

從上述分解過程可以看出,javascript在通過 new 來創建一個實例對象的時候,會先創建了一個普通對象obj,然後將obj的內部屬性__proto__指向了init的原型對象,因此obj的原型鏈將被改變,而第3步使用call方法調用init(),所以init中的this指的就是這裡的obj對象。

init()執行以後,會將匹配到的所有DOM對象以數組的方式存儲到this對象中並返回,也就是返回了obj對象,而new運算符最終也會將這個 obj 對象返回以作為新的實例對象。所以new運算符返回的這個實例對象具備兩個特點:一是包含了DOM查詢結果集,二是其原型鏈繼承了init的prototype,而 init 的 prototype 又指向了jQuery.fn對象,因此實例對象也具備了這些操作方法。

jQuery每執行一次查詢就會創建一個jQuery對象,而在同一個應用程序中,所有jQuery對象都會共享同一個jQuery原型對象。因此,jQuery對象不僅包含了DOM查詢結果集,還繼承了jQuery原型對象上的操作方法。這樣,你就可以在查詢後直接調用方法來操作這些DOM元素了。這就是jQuery的核心架構設計,簡單、方便、實用!

如果你還不理解上面的講解,不要著急,我按照jQuery的設計思路寫了一個完整的小項目jDate,你可以對比著理解!jDate項目已上傳至GitHub,你可以點擊這裡查看完整代碼:jDate ,如有不同見解,歡迎討論!

3 jQuery 的缺陷

通過對jQuery的核心架構分析,我們會發現,每執行一次查詢,jQuery就要在內存中構建一個復雜的jQuery對象,雖然說每個jQuery對象都共享同一個jQuery原型,但jQuery的查詢過程遠比你想象的要復雜,它既要考慮各種不同的匹配標識,同時又要考慮不同浏覽器的兼容性。因此,如果你只是對DOM做一些簡單的操作,建議使用原生方法 querySelector 替代 jQuery,不過在使用原生方法時,對於不同的應用場景你可能要做一些兼容性的工作,你要學會取捨,不要過度依賴jQuery!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學習jquery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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