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chors[]; links[]; Link 連接對象
用法:document.anchors[[x]]; document.links[[x]]; <anchorId>; <linkId>
document.anchors 是一個數組,包含了文檔中所有錨標記(包含 name 屬性的<a>標記),按照在文檔中的次序,從 0 開始給每個錨標記定義了一個下標。
document.links 也是一個數組,包含了文檔中所有連接標記(包含 href 屬性的<a>標記和<map>標記段裡的<area>標記),按照在文檔中的次序,從 0 開始給每個連接標記定義了一個下標。
如果一個<a>標記既有 name 屬性,又有 href 屬性,則它既是一個 Anchor 對象,又是一個 Link 對象。
在 IE 中,如果在<a>標記中添加“id="..."”屬性,則這個<a>對象被賦予一個標識(ID),調用這個對象的時候只需要使用“<id>”就行了。很多文檔部件都可以用這個方法來賦予 ID,但要注意不能有兩個 ID 相同。
anchors 和 links 作為數組,有數組的屬性和方法。單個 Anchor 對象沒有屬性;單個 Link 對象的屬性見下。
屬性applets[] Java小程序對象 它是一個數組,包含了文檔中所有的 Applet 對象(Java 小程序)。作為一個數組,有數組的屬性和方法。關於單個 Applet 對象的屬性和方法,我引用一句話:“Applet 對象繼承了 Java 小程序的所有公共屬性和方法。”(英文原句:The Applet object inherits all public properties of the Java applet./The Applet object inherits all public methodss of the Java applet.) 因為本人很厭惡 Java 小程序,所以對它的什麼“公共”“私有”的問題不感興趣,也就沒有探討了。
protocol; hostname; port; host; pathname; hash; search; href 與 location 對象相同。
target 返回/指定連接的目標窗口(字符串),與<a>標記裡的 target 屬性是一樣的。
事件
onclick; onmouseover; onmouseout; onmousedown; onmouseup
Form 對象的屬性以下從“Button”到“Textarea”都是表單的元素對象。
name 返回表單的名稱,也就是<form name="...">屬性。
action 返回/設定表單的提交地址,也就是<form action="...">屬性。
method 返回/設定表單的提交方法,也就是<form method="...">屬性。
target 返回/設定表單提交後返回的窗口,也就是<form target="...">屬性。
encoding 返回/設定表單提交內容的編碼方式,也就是<form enctype="...">屬性。
length 返回該表單所含元素的數目。
方法
reset() 重置表單。這與按下“重置”按鈕是一樣的。
submit() 提交表單。這與按下“提交”按鈕是一樣的。
事件
onreset; onsubmit
屬性
name 返回/設定用<input name="...">指定的元素名稱。
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