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基於所選對象、組、文本或自動形狀的屬性來創建樣式。下列屬性可以保存在樣式中:
•填充類型和顏色,包括圖案、紋理以及角度、位置和不透明度等矢量漸變屬性
•筆觸類型和顏色
•濾鏡
•文本屬性,如字體、字號、樣式(粗體、斜體或下劃線)、對齊方式、消除鋸齒、自動字距調整、水平縮放、字距調整以及字頂距等
自定義樣式一經刪除,便無法恢復;但是,當前使用該樣式的任何對象仍會保留其屬性。
創建樣式
1.創建或選擇具有所需筆觸、填充、濾鏡或文本屬性的矢量對象、文本、組或自動形狀。
2.單擊“樣式”面板或“屬性”檢查器底部的“新建樣式”按鈕 。
3.選擇要成為樣式一部分的屬性。
注: 若要保存其它文本屬性,請使用“其它文字”選項。
4.為該樣式命名並單擊“確定”。
重命名樣式
1.從“樣式”面板中選擇一個樣式。
2.從“樣式”面板的“選項”菜單中選擇“重命名樣式”。
3.鍵入樣式的新名稱,然後單擊“確定”。
基於現有樣式創建新樣式
1.將現有樣式應用於所選對象。
2.編輯該對象的屬性。
3.通過創建樣式來保存屬性。
刪除樣式
1.從“樣式”面板中選擇一個樣式。
按住 Shift 並單擊可選擇多個樣式;按住 Ctrl 並單擊(在 Windows 中)或按住 Command 並單擊(在 Mac OS 中)可選擇多個不相鄰的樣式。
2.單擊“刪除樣式”按鈕 。
若要將對象恢復到上一個狀態,請執行下列操作之一:
•撤消應用的樣式。
•手動編輯各個屬性,並將其設置為應用樣式之前的方式。
如果需要,可以創建默認樣式,將對象的屬性設置為 Fireworks 默認值。創建對象,選擇該對象,然後將其保存為新樣式,請確保不要選擇“新建樣式”屬性對話框中的任何選項。“默認”和“空白”樣式可重設其他樣式中的任何屬性,但不會將對象恢復為原來的外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