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搜索引擎作弊,用百度《搜索引擎優化指南2.0》中的話來說,就是“任何利用和放大搜索引擎的策略缺陷,利用惡意手段獲取與網頁質量不符的排名,引起用搜索結果質量和用戶搜索體驗下降的行為都會被搜索引擎當做作弊行為。”因為“實際上完美的系統是不存在的”。
如果沒有搜索引擎,你(還)會不會這麼做?
所有搜索引擎判斷作弊的最高標准是:“如果沒有搜索引擎,你(還)會不會這麼做?或者說,某種方法是否只是為了搜索引擎而采用?”
但並不是一切“專門針對搜索引擎”而做的出格技術行為就馬上就受到搜索引擎的制裁,搜索引擎不但要通過一段時間判斷你是否是規律性行為——有意識針對搜索引擎這樣做;同時它更需要時間來判斷這個出格技術行為的普遍危害性——是否已經泛濫到對搜索引擎造成了極大威脅的地步,按照百度《搜索引擎優化指南2.0》說法就是:“(作弊)最基本的界定法則,就是這個行為的泛濫,是否會影響搜索系統,最終傷害到(多數)用戶的搜索體驗”。
這就意味著,如果僅僅只是極少數人的控制在一定規模范圍內的極少數網站的小規模操作行為,絕對不會引起搜索引擎的高度關注,作弊者可以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悶聲發大財”,因此那些搜索引擎作弊先行者聲稱自己通過作弊賺到大錢往往是真的——這不僅因為任何技術系統都容忍一定的數據偏差,更是因為這樣的行為還遠沒有到千夫所指,“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地步。
搜索引擎作弊一直是網絡上的熱門話題
但“紙永遠是包不住火的”——火來自於作弊者對金錢名聲追求的無休止欲望,沒有一個秘密會永遠是秘密,尤其在高度商業化的今天,如此能帶來巨大商業利益的技術手段傳播速度顯然更快,而如此非常規技術手段的大面積普及應用,使得搜索引擎排名技術缺陷不斷地被放大,搜索引擎排名公正性、合理性頓時消失,“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時候搜索引擎就不得不對這樣的非常規技術手段重拳出擊了。
搜索引擎對於作弊者如此遲來的打擊用一句昆明話說,就是“偷牛的沒逮著,逮著拔樁的”。這樣概括總體來說不錯,因為“偷牛的”即使被懲罰,他們也已經獲得了他們想要的東西;但絕大多數人雲亦雲的“拔樁者”卻是連“拴牛的樁”都沒有看見就被處罰了。
但從搜索引擎角度來說,眾多“拔樁的”跟隨效應對搜索引擎的整體破壞性危害遠遠大於個別“偷牛的”小規模行為,不得不施以重手——雖然往往“偷牛的”先行者從同樣的“偷竊性”行為中獲利更大。
這樣大面積懲罰雖然從搜索引擎角度來說,有一定合理性,可往往又帶來了涉及面較廣涉嫌作弊網站經營者“被誤殺”的“不公平”哭訴、投訴——更何況其中還有真正的“誤殺”存在,這對搜索引擎品牌形象的負面傷害很大;那些站長不停的投訴也使得搜索引擎工作效率大為降低。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始於6月中旬的“百度大地震”之後各種“罵百度”、“惡意點擊百度推廣網站”的行為,還有80%以上的海量無效投訴。
因此,在8月10日“百度站長活動日”中,百度Lee才會有“互聯網很復雜,人心更復雜”答非所問的感慨,這真的很耐人尋味。
這樣的感慨表明,在搜索引擎商業化價值與日俱增,作弊成本極低,眾多作弊者對搜索引擎漏洞可能帶來的巨大利益虎視眈眈的情況下,搜索引擎對於所有作弊者持有那種深深的不信任感。原來那種“所有網站都是用心經營,不會作弊”的“善意優先”預設立場早已被拋棄,搜索引擎不得不一次次地更新算法,升級反作弊策略——將每一個網站都看作是不能信任的潛在作弊者來對待。
實際上,搜索引擎新站考查期(無論百度延遲收錄,還是谷歌“沙盒效應”)就是“將每一個新上線網站都看作是不能信任的潛在作弊者來對待”的范例——搜索引擎認為,所有新網站運營者動機都值得懷疑,必須通過搜索引擎新站考查期來考驗網站運營者:不收錄你,不給你應有排名,不把你放出沙盒,看你這時候如何堅持,因為狐狸的尾巴總會露出來的。
但由於SEOER們對於搜索引擎新站考查期規律已經熟知,即使是有著欺騙搜索引擎圖謀的真正作弊者在搜索引擎新站考查期也肯定會掩飾自己的欲望,因此搜索引擎運營者之後升級反作弊策略時,不得不考慮如何才能更長期地隱藏自己的反作弊意圖與策略。
ZAC日前披露的谷歌新專利就是這種“搜索引擎掩飾自我真實意圖”的集大成者:延時反應(雖然Google早就檢測到了你網站此關鍵詞優化好,應該給你更好排名,但有意拖延,視而不見,過一段時間你網站真的沒有針對搜索引擎行為的調整措施,才會給予你網站應有的關鍵詞新排名)、負向反應(本來新排名應該大大提升,卻不料竟遭到了谷歌故意的關鍵詞排名下滑試探)、隨機反應甚至無法預期的反應則是“應該給你更好排名”之前,故意不規律地振蕩,讓更多的SEOER徹底斷了推測搜索引擎真實用意的心,讓更多的SEOER的SEO策略變成“猜迷式SEO”。
谷歌如此算法的目的就是要讓SEOER們的眼睛從搜索引擎身上轉到用戶身上。可以預見的是,一旦如此專利被谷歌采用,那麼國內眾多搜索引擎也會紛紛效仿,采取類似算法來阻止SEOER們窺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