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過度”,就是“超過適當、合理的限度(臨界點)”,“過度優化”就是超出搜索引擎允許范圍(搜索引擎可以容忍的臨界點)的優化策略與為實現這樣優化策略所采取的一系列優化手段。
百度一下,SEOER站長們對過度優化很關心呀
當年ZAC概括過度優化具體手段為:“外部鏈接錨文字都是一樣的,一般都是最主要的目標關鍵詞”、“外部鏈接在短時期內快速增長,然後就停止增長,外部鏈接的錨文字和網頁標題高度吻合”、“網頁上該針對關鍵詞優化的地方都優化過了,比如標題標簽,關鍵詞和描述標簽,H1,H2,黑體,鏈接,圖片ALT屬性,網頁第一段文字,內部鏈接錨文字,正文,URL。內部鏈接和外部鏈接缺少變化,絕大部分都是以目標關鍵詞為錨文字指向首頁。自然的鏈接會有URL形式的,會有鏈向深層頁的”。
當然,還應該加上有意刷關鍵詞搜索流量(百度下拉框與百度相關搜索);有意刷社會媒體分享等手段,谷歌最新還加上一條“和多家站點交換鏈接(過度交換鏈接)”。
但這些過度優化技術手段的“度(明確界限)”究竟是什麼呢?譬如,過度交換鏈接具體的“度”是什麼?所有SEOER都不知道,而且都希望自己了解更多這樣的SEO細節標准,以幫助自己SEO“跟著感覺走”的窘境。
2007年,ZAC采訪谷歌反垃圾組負責人Matt Cutts時,他也想單刀直入提問“關鍵詞密度界限在哪”等SEO明確界限的問題,但最終還是選擇了放棄,因為肯定不可能獲得明確答復。
但只要不糾結於具體的數據標准之上,“過度優化”的明確限度還是真實存在的。《谷歌網站管理員指南》說:“設計網頁時該考慮的是用戶,而不是搜索引擎。不要欺騙用戶,或者提交給搜索引擎一種內容而顯示給用戶另一種,這種做法通常稱為‘偽裝’”。
《百度搜索引擎優化指南2.0》則說:“搜索引擎只是網站上一個普通的訪客,對網站的抓取方式、對網站網頁的價值判斷,也都是從用戶的角度出發的,任何對用戶體驗的改進,都是對搜索引擎改進。對搜索引擎的優化,同時也會讓用戶受益”、“(作弊)最基本的界定法則,就是這個行為的泛濫,是否會影響搜索系統,最終傷害到用戶的搜索體驗”。
這就是“正當優化”的“度(臨界點)”所在——並不在於今天你是否外部鏈接超出了5個或者50個還是完全符合搜索引擎要求這樣一些具體的數據化指標。關鍵在於你網站是否均衡發展,一段時間內所采取的優化手段是否與你網站發展目標、內容體系建設、網站用戶規律性增加相匹配。
譬如,ZAC博客很長時間不更新,但如果某天他更新一篇有價值文章,馬上國內外很多高權重網站帶外部鏈接爭相轉載,一下他博客外鏈增加幾千,之後多少天又基本不增加外鏈,但搜索引擎也不會動他的博客;可如果gouyn12的博客哪一天突然增加200個優質鏈接就絕對是“自絕於搜索引擎”,所有的搜索引擎都會不約而同地判斷gouyn12購買鏈接了——因為gouyn12購買鏈接的行為如果泛濫開來,將對搜索引擎與搜索網友造成較大傷害(從搜索引擎利益來說,這才是最致命的“過度優化”)。
而且,即使網站偶爾違規只要不太出格,搜索引擎也不會馬上懲罰,它會繼續觀察,判斷你是偶爾馬失前蹄,或“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還是一貫頂風作案,最後再“秋後算賬”(也許這正是很多站長肆無忌憚作弊的原因所在吧)。
昝輝(ZAC)曾舉例說,工信站備案網站剛上線時每天增加幾萬單向鏈接,也曾被谷歌降權過,後來谷歌發現這是它持續的網站建設行為後才解禁的。
這樣看來,任何SEO手段都是中性的,所謂白帽SEO或者黑帽SEO關鍵還在於站長、SEOER的網站建設(包括SEO)規劃與整體實施策略,站長、SEOER的整體實施策略最終決定了他所采用的技術是否作弊作為。
最牛色情站長Peter的假網站說,並沒有什麼白帽SEO技術,301也不是(轉自ZAC博客)
眾所周知,301跳轉是搜索引擎所許可的有效網頁跳轉技術,但ZAC分析過一個很牛的案例,一位色情網站站長Peter為獲得該網站關鍵詞外鏈,偽造了一個以網站目標關鍵詞為名字的大學教授網站,當搜索引擎來訪時,程序識別後自動301跳轉將搜索引擎蜘蛛引導到自己色情網站上,搜索引擎發現後能認可如此對301跳轉技術運用是合法有效嗎?肯定不能!
實際上,只要把2011年Matt Cutts的“別相信有所謂的‘白帽偽裝’技術”、“偽裝通常都是為了欺騙”的表態與《谷歌網站管理員指南》對照來看,我們就能清楚明白這一點。
所以,對於更多希望正規做站的站長與SEOER來說,過於糾結於“過度優化”具體之“度”的問題(或者某種技術是否白帽SEO技術)沒有意義,實際上這樣的標准即使有也在不斷變動,《百度搜索引擎優化指南2.0》說:“具體的作弊手法是無法窮盡的。互聯網在動態的發展,搜索引擎也在動態的發展,作弊行為自然也是在動態的發展”。
“風物長宜放眼量”,我們還是應該建立長遠的網站發展規劃(包括網站內容體系建設與適當的網站推廣措施),並努力於網站建設實踐中踐